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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北塔中学班主任聘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31 09:48:13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3392

银川北塔中学班主任聘任制度

(2016年7月13日第一次教代会通过)

 

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主要组织者,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队伍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力量,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对保证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创新精神和生机活力,促进学校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强化教育教学的过程管理,实现学校对班主任聘任、管理、考核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班主任聘任制度。

一、聘任规定:

1.根据《教师法》和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规定,全体教师都有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2.班主任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3.在全校教师中择优选聘班主任,班主任原则上新学年选聘一次,一般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班主任原则上不予更换。

4.每位教师都应该自觉服从学校对班主任工作的安排,若有异议,在学校聘任名单公布两日内,由本人提交书面报告交学生处,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后作出决定。

5.若无特殊原因而拒绝承担班主任工作者,学校将缓聘或不聘。

6.有以下情况的教师可以不担任班主任工作。

(1)原则上年满(男55周岁,女50周岁)的教师。

(2)处于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女教师。

(3)其它特殊情况不宜担任班主任工作并经学校认可者。

二.聘任程序:

聘任班主任的基本程序为:

1.新初一年级,学校下发《班主任岗位意向表》,教师可向年级组提交《班主任岗位意向表》。

2.年级组结合教师意向表和年级教育教学实际向政教处提交年级班主任人选方案。

3.政教处结合年级班主任人选方案和学校工作实际,向学校提交全校班主任聘任方案,由学校研究,校长审批后,公布正式聘任名单。

三.班主任奖惩:

1.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评优、晋级、评职称中相同条件可优先评选。

2. 担任班主任工作是每一位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无故不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晋级、评职称。

四、班主任的管理:

政教处会同年级组长负责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予以改聘或不予续聘:

1. 明显不作为,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学生没有爱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2. 家长、学生投诉反映强烈,经查属实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或恶劣影响。

4. 不能完成学校、处室、年级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5. 在班级学生中缺乏威信,教育教学管理不被班级大多数学生认可,经学校、年级组督导整改不力、效果不佳。

6. 在班级管理量化考评中,班级管理积分在一学期内每月均居末位的。

7.凡被解聘的班主任自解聘之日起三年内,在学校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和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不予考虑。

五、待遇

班主任基础津贴每人每月500元,绩效津贴由政教处按照《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按150元、100元、50元等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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